首页>常见问题>第六届山东家事律师交流会(济宁站)活动圆满举行丨济宁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 2024-11-18

发布日期:2025-01-27来源:利来国国际APP,利来囯际老牌,利来囯际网址浏览量:

  本流问题,可由个案切入,但禁止单纯的个案办理咨询,应先概括基本事实★★,从中提取有理论及实务研讨价值的一个或几个问题集中深入交流,最后以旗帜鲜明的问题进行讨论。

  3)《★★“家事法苑★★★”未成年人保护专题法律资讯简报》,于2018年7月创办★,电子双月刊★★★,下载网址:

  5、“遗产管理与共同富裕”联合征文活动获奖名单公示丨中华遗嘱库 中华遗嘱库微信公众号 2024年10月31日

  群内主要分享国内外婚姻家庭立法、司法及理论研究动态★★,如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典型婚姻家事案例等资讯。在主题上涵盖婚姻家庭继承领域权利保护问题,如性别平等★、妇女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及老年人权益保护等基础法律议题★★★;与婚姻家庭继承有关的新型财产、新型权利等新型法律实务难题★★★;婚姻家庭伦理方面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社会科学议题。

  1、第十八届“法官与学者对话”论坛:民法典分则司法解释研讨会会议综述丨人民法院出版社微信公众号 2024年11月22日

  群友不宜经常性地或整体性取材本群资讯信息,上传到网络(个人网站★★、博客、公号等自媒体)、转到自己或其他的微信群、QQ群★★★,或为其他非研究用途使用。

  本群群友来自于法律职业共同体各界别,大家非常难得聚在一起,特别要注意自身形象★★★,互相尊重;

  家事无小事。真诚欢迎对婚姻家事继承及相关领域感兴趣的律师、法官、检察官★★、学者、公证员★★★、房管、民政、妇联等政府公务人员★★★、法务工作者及其他法律从业者★★、学生★★、媒体朋友加入,共建阳光下专业领域内法律职业共同体业务探讨交流的和谐平台。

  群友入群后应马上按要求修改群昵称,点击群界面右上角三个点标志,向上划动屏幕,出现★“我在本群的昵称”点击即可修改:

  各群管理员★★:杨晓林★、段凤丽★★★、邓雯芬★★★、王志锋、徐文丽、杨竹一、李琳、李炜、辜其坤、严健、万薇。

  随着诸位嘉宾璀璨智慧的火花四溅,本次活动在热烈的掌声与高度的赞誉中圆满落下帷幕。济宁市律师协会长期致力于家事与财富管理律师业务的创新发展,此次活动不仅是对当前复杂挑战的积极响应,更为全国婚姻家事律师搭建了跨越地域的合作桥梁★★。活动特别关注青年律师群体,通过精心设计的议题与互动,激发了他们对家事与财富管理业务的浓厚兴趣,为他们的职业生涯铺设了希望之路。更为重要的是★★,本次活动深刻认识到家事律师行业专业化发展与创新的紧迫性与重要性★★★。它不仅为行业内的精英们提供了一个思想碰撞、智慧交融的舞台,更为推动整个家事律师行业的转型升级与持续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动力。

  群友间应友善相处,如发生争议,应保持克制,务必不要与其他群友或管理员争执★、造成刷屏★,影响其他群友★。建议发生争议时,建议群友及时向群主或管理员反映★★,由群主或管理员给出处理意见。

  群内严禁功利性地推送微信个人名片及公众号名片;微网站名片及链接;个人网站链接、博客链接★,严禁将相关专业资讯贴到自己的个人网站、博客或公众号上再推荐链接到微信群这样以提高点击率★★、博粉为目的商业推广做法。【注:★★★“家事法苑★★”公众号(微信号:famlaw)已做到了去商业化,可参考】

  群友在解答问题时,也应先思考★★,较系统阐述自己对此问题的看法及观点,不要采用漫无边际地三言两语聊天式交流★,以免造成刷屏、影响群友。

  交流会第二板块主题为“婚姻家事传统业务探讨与思考”★★,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杨晓林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三个难点问题的实务探讨为题作主题分享★★;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桂芳芳以《婚姻家事诉讼的庭审及调解技巧》为题作主题分享;山东建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山东省律师协会家事法律委员会委员、淄博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委员会主任徐文丽以《家事案件之子女抚养常见法律问题》为题作主题分享;锦瑟婚家律师团队创始人★★★、四川泽珲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工作部主任刘海燕以《婚姻家事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的探索与思考》为题作主题分享。

  群内每天不定时分享电影及音乐最新资讯,群友围绕电影和音乐主题交流互动,丰富法律人的业余生活;

  为保障本群安全、高质量及可持续发展,防止滥加群,本群对外不作任何宣传,群规则只刊发于“家事法苑”微信公号自定义菜单及每期公号推文的文末。群友入群由群管理员专人统一审查、邀请新人入群。

  严禁转发或发布招聘★★、推销、心灵鸡汤、拉票、优惠券信息★★;严禁转发涉及政治性的资讯;严禁转发律师个人及律所营销的帖子;与本群专业领域不相关的公★★、检★★、法等机关、机构及组织的纯官宣资讯同样不宜转发本群★★。

  其中,涉外家事法苑实务交流群分群主★:赵宁宁★★;副群主:李丹、陆珊菁★★、冉维佳

  严禁违反群友意愿,发送广告等商业信息★、擅拉群友加入其他主题群等不良行为,一经举报,立即移除出群。

  群友不能接受实名规则的免入★★,入群后应当立即按照要求修改群昵称★★,经过群管理员三次提醒仍不配合的,管理员有权将其移除出群。

  2★★★、财富管理与家族办公室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研讨会在杭州师范大学成功举行丨小军家事微信公众号 2024年11月19日

  本流问题的方式建议为:应先主动查找必要资料,一次性把基本案情、事实叙述清楚(不要再让群友追问事实)并注明自己的初步看法,能附上相关法律法规法条及司法解释等依据为宜,抛砖引玉,希望听取群友的意见和建议。

  《“家事法苑”婚姻家事法律资讯简报》于2008年2月15日创办,尝试搭建与律师同行★★、学者、法官★、公证员、房管★★、媒体、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进行业务研讨★、正当交往、信息共享的桥梁与平台,共同促进中国婚姻家庭法制建设★。获取方式★★★:

  本群谢绝分享过于简单的普法★★、相关问题说明性的“软文”及单纯诉讼技巧类的文章。

  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济宁市律师协会会长朱玉冰,山东省律协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专业委员会主任、济南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卉出席并致辞,开幕式由济宁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与家族财富管理传承委员会主任孟海霞主持。

  嘉宾分享环节两个板块分别由青岛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委员会主任肖雪静★★,济南市律师协会家事与私人财富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于晓辉,烟台市律师协会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专业委员会主任赵海霞,日照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业务委员会主任朱先永主持。

  4、湖北省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评奖说明与获奖名单丨珞珈私法学术坊微信公众号 2024年11月20日

  5.法官★、检察官署名方式:省份+真实姓氏+法官或检察官的方式★★,如北京李法官、黑龙江王检察官★★★;

  申请信息务必请注明:“城市+单位简称+真实姓名,家事法苑实务交流微信群★★★”;

  新群友认真阅读管理员发送的本群规★、承诺将严格遵守后★★,管理员方可拉其入群。

  本群鼓励群友分享与本群第二条主题及范围相关的各种审判动态、典型判例及最新法律法规及地方法院审判意见等★,尤其鼓励群友分享自己原创的相关实务研究文章,包括分享自己个人网站、博客★★、微信公号上的文章。故本群禁止任何形式的营销行为★★★,群友分享的文章页面上尽可能不要附有过于明显带有营销色彩的个人照片、宣传文字及过于详细的名片式联系方式。

  4★.学生署名方式:学校简称+身份+姓名,如:中科大博士生张**,吉大硕士生李**★,北大本科生丁**;

  “家事法苑”家事法实务交流系列微信群由★“家事法苑”律师团队创建,目前包括以下21个群:家事法苑实务交流微信群(A-K群)★★★、继承法苑实务交流群(A-D群)、涉外家事法苑实务交流群(1-2群)★★;此外,还有法律人电影.音乐休闲主题微信群(1-4群)。

  本群除农历大年三十★★★、大年初一、大年初二★★★;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公历12月31日及1月1日外,不允许在群内发红包。

  请拟申请加入“家事法苑实务交流微信群”者先添加以下任一群管理员个人好友★★★:

  6.民政部门、妇联、媒体等其他界别群友参考前列署名方式,省份+城市+职业+姓名★★,如:北京妇联***,上海公司法务***,人民日报***。

  1.律师署名方式:省份+城市+姓名+律师,如:北京***律师★、山东淄博***律师,群昵称中不得显示电话、律所名称、字号★★、具体部门职务★、业务方向及其它带有商业营销色彩文字。

  群内严禁闲聊,只研讨专业问题。发言交流要注意顾及他人感受,就事论事,不要有任何人身攻击★★、贬低他人人格或针对其他群体的偏激言行★★★。

  专注于婚姻家事继承诉讼实务研究,分享中国婚姻家庭法制建设及理论研究资讯动态,致力于推动家事诉讼程序立法及完善,共建特定专业领域内法律职业共同体阳光下业务研讨、正当、正常交流的和谐平台。

  本系列群无意走向综合群★★,如单纯刑事、商事★★★、劳动★、交通事故等其他领域话题可另行解决,但与本群主题交叉的除外★★。

  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共建阳光下专业领域内律师★、法官★、检察官★、学者★、公证员、房管、民政、妇联等政府公务人员★★、法务工作者及其他法律从业者、学生、媒体等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探讨交流的和谐平台!

  家事法苑实务交流微信群(A-K群),管理员每天统一分享资讯★★,群友只加一群即可★,不必重复加群。

  11月16日,济宁市律师协会主办的第六届山东家事律师交流会(济宁站)在济宁成功举办。本次活动由山东省十五地市律师协会十八个专业委员会联合承办并得到山东省律师协会的支持★★★,共有来自全国9个省、直辖市的24个地市164家律所的390余名律师同仁出席本次活动。

  如群消息过多★★★,影响本人工作、学习及休息,可在手机右上角,点开群设置界面开启“消息免打扰”,定期浏览群信息★、参与互动即可。

  专注家事诉讼实务研究,分享中国婚姻家庭法制建设及理论研究动态,家事无小事,共同关注、学习、推动★★★!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有意愿加入者应以★★★“城市+单位简称+真实姓名,加电影音乐群“,申请添加以下任一管理员★★★:

  3、第六届山东家事律师交流会(济宁站)活动圆满举行丨济宁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 2024年11月18日

  6★★、第十届中法反家庭暴力研讨会在京举办 法治日报网 2024年11月27日

  2)专题资料:家事诉讼程序立法及完善相关资料、继承法修改专家建议稿及争鸣专题资料、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一周年专题资料、2008全年合集精编版、2009年全年合集、2011年全年合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的理解与适用争议专题、全国首例冷冻胚胎权属案专题特别版★、夫妻婚内确认财产所有权诉讼问题之探讨资料专题★★、家事法实务沙龙夫妻财产约定、赠与辨析专辑等★★★,下载网址:

  本系列群主题为婚姻家事继承相关问题★★★,群内分享资讯及交流范围原则上应限于与主题相关的实体及诉讼与非讼程序理论与实务问题★★★。继承法苑实务交流群和涉外家事法苑实务交流群分享资讯及交流范围特定于继承问题和涉外家事问题。

  交流会第一板块主题为★★“婚姻家事财富规划”,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委员会主任孙韬以《婚姻纠纷与公司治理交叉》为题作主题分享★★★;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律师协会财富管理传承专业委员会主任魏小军以《企业家财富规划与股权家庭信托》为题作主题分享★;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河南省律师协会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付丽以《公司章程中的家事条款设计》为题作主题分享★;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承信全球家族办公室首席律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孙长刚以《跨境继承★★、遗嘱与家族信托》为题作主题分享。

  群友可在群内畅所欲言,严禁群友不管基于任何目的★★、未经发言群友同意、擅自截屏在群外分享★★、使用,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管理员有权清理出群。

  资讯搜索、编辑★★★、整理需日复一日,耗费相当时间与精力★★。正常情况下,我团队每天收集★★★、分享、推送的资讯信息★★,月底汇编起来就是每月的★★“家事法苑”婚姻家事法律资讯简报(下载地址: